2014年2月18日 星期二
二十二睡。
她在臺北剛有一棟房子。這時候,她大四。父母能給的,她全都有了。別的父母不能給的,她也早就擁有。她的人生走在一個十字路口。男朋友正在當兵,也不斷投履歷。碰壁不少次,她父母總是跟她說,就叫妳男朋友來你爸公司上班啊!她也試著講過。不過,男人終究還是有男孩子有理說不聽的尊嚴。尊嚴就像一把鹽,只會把過去的傷痕烙得更痛。
他最終還是說了那句,妳就是瞧不起我麻。
那是他們最後一次對話,在上個星期的時候。男朋友放假,兩個人卻沒有見面。她只好獨自一個人拉著沙發,前往自己想要的位置,背著窗口。她喜歡頸背被太陽曬得熱熱的感覺。她也喜歡兩個人做完愛後,躺在床上任陽光灑在她胸口的感覺。空蕩蕩的房子只有一個人,電視上播著政論節目怒罵的就是她這種人。但,她不想當她這種人。她活在別人所說的幸福之中,卻無比的想要逃離名叫幸福的井口。赤裸地看著頭上的天空,井口太過擁擠使得天空的太陽像是為她而發光。
忽然間,她覺得陽光很冷。
她想念一些人,拿起手機卻不知道該播給誰。她擁有一個家,家裡沒有人。連她也沒有。她眼神來回擺動,假裝是自己在房子裡舞動。腦海中響著一首華爾茲,她在旋轉也有點昏眩。她想起來那是小時候的模樣,在父母晚上去應酬時,一個人走進母親的更衣房。在母親懸掛的衣服之中來回穿梭,那一刻她感覺到自己不是一個人。她並不是覺得母親的衣服是人,而是感到自己是件衣服。華麗的衣服。
這是二十二歲的解讀。
太過年幼不懂寂寞,只是感到無聊而已。夜裏,她還是入睡。入睡前她看一下手機,看不到想要的人的來電。她嘆了口氣,起身喝了那瓶要價五千塊台幣的紅酒。嘴脣還留點紅色。它入睡了,手機正在震動。她並沒有醒來,她不希望她醒來,也沒有希望她不醒來。
她擁有一個房子,卻無法取代一個家。
手機還在震動,到底誰想要說了什麼,明天才會揭曉。或許,明天就不想揭曉了也不一定。人間太多秘密,尤其是活在華麗的高級舶來品的包裝盒,裡頭裝著一件紫紅色的性感睡衣。她睡了,不得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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